创造无烟环境市民呼吁禁烟
“创造无烟环境”是今年世界无烟日的主题,其中公共场合的“无烟”已经喊了多年,但效果一直不是很显著。但是公共场所控烟一直是众多市民甚为关注的问题。
记者在广州天河城广场一带做随机采访时了解到,接近八成的市民认为,为避免更多的非吸烟人士成为“二手烟”的受害者,公共场合应该禁烟。而也有少部分市民持观望态度。他们认为公共场所禁烟难度大,恐怕难以真正执行。
公共场所禁烟市民拍手称快
近日,记者走访了市内众多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,了解广州的控烟情况和市民的反应。
记者看到,在大型商场、医院、地铁、公交车上均有明显的“禁止抽烟”的标志,也少有市民在这些场所堂而皇之地抽烟。但是在候车亭、公园等场所,吞云吐雾者为数不少
不少市民在谈及对公共场所禁烟的看法是,均持赞成看法。在广州一外贸公司当办公室文员的李女士是二手烟的强烈反对者。让李女士烦恼的是,她每天都要在办公室无奈接受二手烟的毒害。因为同事中有三个好烟者,他们每天下午必在办公室吞云吐雾,碍于同事之间的面子,李女士在几番劝说无效后只能无奈接受。因此,李女士是“公共场所”禁烟的忠实拥护者。她认为,所有人在公共场合的行为都不能危害到他人的健康,在公共场合抽烟也是如此,应该禁止。
而市民陈先生则告诉记者,公司是禁止在办公区抽烟的,公司所在楼层的阳台倒成了众多男同事解解烟瘾的好去处。“对于我个人而言,抽烟可以减缓工作的巨大压力,但我不希望影响到别人的健康,但也不想别人干涉自己的行为。”陈先生说,“因此每当烟瘾来的时候,我都会跑到阳台去抽,两全其美。”对于公共场所禁烟,市民均拍手称快,但也有部分市民对“禁烟”的最终效果有所保留,市民张先生就是其中一位。
他表示公共场合禁烟是势在必行的。但张先生有所担忧,“公共场合禁止吸烟”的口号已经喊了多年,实际上仍有不少人在餐厅等公共场所毫无顾及地抽烟。“在公共场所专门设立‘吸烟区’,让烟民们集中在一定的区域内吸烟。既可以让烟民有‘过瘾’的场所,又减少了二手烟的受害者,还大家一个空气清新的环境。”
广州启动公共场合控烟计划
近日,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京启动“迈向无烟中国”控烟项目,首批试点的广州、江门两市将试点全市公共场所禁烟,减少二手烟民的数量,这些公共场所包括娱乐场所、学校、商场等。
同时,广州市政府举行了《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(草案)》座谈会,征询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。该条例规定了影剧院、书店、公共交通等候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。并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,劝阻青少年吸烟,禁止中小学生吸烟,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。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禁止播放、刊登烟草制品广告。
据透露,广州控烟可能把处罚额度最高定在100元。这意味着,在禁烟后,烟民如果在公共场所吸烟,将面临最高100元的处罚。
烟草企业变相营销频频触礁
随着《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等相继实施,从法律意义上,烟草行业将逐步终结其“广告、促销和赞助”时代。
然而,事实却是烟草广告与法规玩起了“猫捉老鼠”的游戏,凭着变通,心照不宣的烟草广告随处可见。
据北京市工商广告检测中心监测,在违法率前十名的商品中,烟草广告连续两年高居榜首。
历史烟草广告打擦边球
在我国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》对烟草广告的发布范围也作了明确的禁止和限制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加强对烟草广告的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及国家有关规定,颁布了《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。
根据国家《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广播、电视、电影节目以及报纸、期刊的文章不得变相发布烟草广告;其他商品、服务名称及服务项目名称与烟草制品商标名称相同的,该商品、服务的广告必须以易于辨认的方式,明确表示商品名称、服务种类,不得含有该商品、服务与烟草制品有关的表示。
因此有业内人士认为,在当前的香烟广告管理立法中,问题突出的环节是认定,因为法律法规在这方面的规定还是比较模糊的。《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中,仅仅提到一句“禁止利用广播、电视、电影节目以及报纸、期刊的文章,变相发布烟草广告”,但是,什么是“变相烟草广告”,则没有明确的说法。这样一来,为烟草厂商提供了“打擦边球”的机会。
国家《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对烟草广告进行规范,为何众多烟草企业热衷于打法规的“擦边球”?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张义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烟草广告是烟草企业为争夺香烟市场,促进烟草消费,鼓励吸烟者继续吸烟,吸引新的吸烟者,特别是诱导广大青少年吸烟的主要手段。
现状变相广告频频触礁被叫停
“山高人为峰——红塔集团”、“大红鹰——胜利之鹰”、“鹤舞白沙,我心飞翔”……这些烟草广告品牌见诸各大媒体,虽然企业打的是“宣传企业文化”的旗号,但是浮现在消费者脑海中的是香烟的影子。近年来,随着国家相关广告法规的监管,这些烟草广告频频触礁。
2004年,白沙文化传播公司聘“奥运飞人”刘翔成为“白沙文化”的形象代言人,其拍摄的广告眼下在中央、湖南等电视台频繁播放。但11月2日,白沙集团“鹤舞白沙我心飞翔”的广告片被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实时监测并作出“停播”处理。原因是“鹤舞白沙我心飞翔”曾经是用作烟草广告中的,通过上报国家工商总局经过认定,这句话是属于烟草广告语,而按照广告法的规定,这类广告语不能在大众媒体上发布、使用,因而责令中央及北京媒体予以停播。
继“鹤舞白沙,我心飞翔”这则烟草广告语被紧急叫停之后,电视媒体又出现“大红鹰胜利之鹰”,“一品黄山,天高云淡”,“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”等烟草广告。同样,这些烟草广告都被停播。
2005年2月,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发布消息称,在CCTV2和CCTV3播放的15秒时段广告中,四川娇子文化传播公司的“境由心生自在娇子”的形象广告被叫停。同时被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责令停播的还有江西月兔春、贵州黄果树、重庆美登、江苏一品梅等国内烟草企业投放的形象广告。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认为,“境由心生自在娇子”为娇子香烟广告宣传语,月兔春广告画面为月兔春烟草制品商标,一品梅广告画面则突出了烟草注册商标“一品梅”字样。
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去年1月公布的2005年度广告涉嫌违法率排名前10位的行业中,“烟草”涉嫌违法率最高,达到100%。监测中心监测的581条烟草广告全部涉嫌违法,一个有趣的现象是,514条涉嫌违法的广告是非烟草企业发布的,但广告中出现了烟草广告语,或使用了与烟草企业相同或近似的商标、包装、装潢、商品名称等。这与大烟草集团的多元化经营有着直接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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