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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本类药物多采用静脉缓慢滴注或深部肌肉注射用药,但不可静脉推注用药,以免引起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抑制作用。
(2) 妊娠期患者应避免使用。哺乳期患者应避免使用或用药期间停止哺乳。
(3) 本类药物具有耳、肾毒性,在用药过程中要监测患者听力、肾功能,且提醒患者在用药期间补充足够的水分。
(4) 本类药物不宜与其他肾毒性药物、耳毒性药物、神经肌肉阻滞剂或强利尿剂同用。与注射用头孢菌素类合用时可能增加肾毒性。原有肌无力症或接受肌肉松弛药者更易发生呼吸抑制。
(5) 本类药物与临床常用的大部分药物存在配伍禁忌,因此联用时不宜置于同一容器中。
(6) 与抗组胺药合用,如苯海拉明、氯雷他定等,可掩盖本类药物的耳毒性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