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服后2小时血浓度达峰值,血浆半衰期约5小时。临床用于治疗高血压病、心绞痛、心动过速及青光眼。对轻、中度高血压疗效较好,无明显副作用,可与利尿剂合用。心肌梗死病人长期服用本品后能降低再梗死发生率和死亡率。对青光眼,特别是原发性、开角型青光眼有良好效果,优于传统的降眼压药,其特点为起效快、副作用小、耐受性好。
滴眼后20分钟眼压即开始下降,经1~2小时达最大效应,作用可持续24小时。对瞳孔大小对光反应及视力无影响。在某些病人,本品与一些抗青光眼药物有相加作用。此外,对无晶状体性青光眼、某些继发性青光眼、高眼压症以及其他对药物和手术无效的青光眼也有一定的疗效。
(2)滴眼时,对过敏者及心动过缓者忌用,哮喘和心力衰竭者慎用。
(3)滴眼时可被吸收而产生全身作用,故不宜与其他β阻滞剂合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