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二线抗结核药,可用于经其他抗结核药治疗无效的病例,常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。以增强疗效并延缓细菌耐药性的产生。
(2)胃肠道反应,如恶心、呕吐、腹泻等。
(3)偶见过敏反应、肝功能损害、下肢麻木、关节炎、粒细胞减少、高尿酸血症、精神症状(幻觉、不安、失眠)等。
(4)乙醇中毒者、乳幼儿禁用。糖尿病患者必须在控制糖尿病的基础上方可使用本品。已发生糖尿病性眼底病变者慎用本品,以防眼底病变加重。肾功能不良者减量慎用。